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1.7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4.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30,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2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能源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2,199.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12,199.50万元,泰达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0,800.50万元。
6.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截至目前,泰达能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泰达能源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泰达能源的其他股东邹凌和中润华隆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0.09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1.7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1.7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4.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东方年华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特种材料”)、天津兴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新材料”)分别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申请融资200万元和800万元,期限一年,均由泰达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泰达能源2022年度为东方特种材料和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1,000万元和1,000万元。本次担保前泰达能源为东方特种材料和兴实新材料提供担保的余额均为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200万元和800万元,东方特种材料和兴实新材料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800万元和2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润滑油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添加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泰达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kaiyun中国平台的情形。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0.09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71.7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