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朗晖数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1月 14 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了《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因遗漏了新进股东持股变动情况,特此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正的具体内容
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 售;鞋帽批发;皮革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 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 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 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建筑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 划;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
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 布;广告设计、代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 务;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 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陈臻持股94.7%,潘跃新持股1.5%,陈建文持 股1.1%,潘群持股1.1%,陈萍持股1.1%,陈 丽梅持股0.5%
陈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金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东未参与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由于公司定向发行,陈臻的持股比例由20.08%%变动为18.05%,上海金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45.51% 变动为40.91%。
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 售;鞋帽批发;皮革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 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家用电器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 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零 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建筑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 划;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 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 布;广告设计、代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 务;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 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陈臻持股94.7%,潘跃新持股1.5%,陈建文持 股1.1%,潘群持股1.1%,陈萍持股1.1%,陈 丽梅持股0.5%
陈臻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金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东未参与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由于公司定向发行,陈臻的持股比例由20.08%%变动为18.05%,上海金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45.51% 变动为40.91%。
杭州朗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5,685,131股,其持股比例由0.00%变动为5.70%。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信息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披露更正后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61)。kaiyun中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