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app下载 开云app全站开云app下载 开云app全站为全力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近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镇村级工业园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医疗机构、“三小”场所、出租屋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紧盯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及维护保养、电动自行车管理、安全疏散条件、违规住人等方面,指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对以下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及其存在的隐患进行曝光,请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长安镇“东莞俊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9200元罚款。
长安镇“东莞市梓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3500元罚款。
长安镇“东莞市卓泽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7000元罚款。
长安镇“东莞市美欧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开云 开云体育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6000元罚款。
东城街道“东莞市浩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东城街道“东莞市万大发泡包装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6000元罚款。
东城街道“东莞市欣恒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4500元罚款。
大朗镇“东莞大朗明彰纪念医院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具备消防职业资格证书,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5000元罚款。
桥头镇“东莞市华泽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中堂镇“东莞普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占用防火间距,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
麻涌镇“东莞市湘林纺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9000元罚款。
厚街镇“东莞市厚街珊瑚门诊部”: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人民币5100元罚款。
厚街镇“东莞厚街汀山奥美门诊部有限公司”:堵塞疏散通道,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5500元罚款。
凤岗镇“深圳市恒拓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益田奥特莱斯装修工程)”: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6000元罚款。
石龙镇“东莞市百毅会酒店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道滘镇“东莞市鸿昌食品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大岭山镇“培英街十巷6号李某经营的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被处以人民币600元罚款。
茶山镇“东莞市腾钢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责令限期整改。
茶山镇“葵塘街12号106室佳惠美发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万江街道“谷涌社区立南路1号完美公寓”:堵塞疏散通道,被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莞城街道“东莞市莞城德兴汽车零配件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莞城街道“东莞市莞城语溪广告服务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高埗镇“东莞市高埗旭和保健食品经营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高埗镇“东莞市高埗颜纯防蚊纱窗加工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洪梅镇“洪屋涡南兴路四巷11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塘厦镇“清湖头高丽一路林某”: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塘厦镇“蛟乙塘银渠街13号朱某”: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塘厦镇“蛟乙塘银渠街13号陈某”: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企石镇“东莞市企石伟航纸制品厂”: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东坑镇“彭屋庄寮三巷21号出租屋”: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东坑镇李某“驾驶的车辆(粤EF33230)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开云 开云体育
东坑镇赖某“驾驶的车辆(粤S309S3)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常平镇胡某“驾驶的车辆(粤S02GB9)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常平镇丘某“驾驶的车辆(粤S8H5G9)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常平镇李某“驾驶的车辆(粤S1H27L)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常平镇蔡某“驾驶的车辆(粤S36VY5)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常平镇崔某“驾驶的车辆(粤LF5D70)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常平镇钟某“驾驶的车辆(粤KT001F)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常平镇罗某“驾驶的车辆(粤S32A5N)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
接下来,东莞消防部门将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工作,进一步净化消防安全环境,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舆论作用,促进火灾隐患的整改,警示各单位场所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引以为戒,摒弃消防安全陋习,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维护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隐患投诉”小程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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