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凤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6号】,涉及东莞市德名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东莞市德名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占用疏散通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对该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0639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凤消限字〔2023〕第0043号)、询问笔录(1份)及现场照片(4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德名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德名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